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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19日成功为张某盗窃罪案件争取判处缓刑

【添加时间:2015-04-12 16:47:00】   【浏览次数:2006次】
 张某跟朋友因上网身上没钱,临时起意去盗窃,结果盗窃了金项链、手镯若干,几个人一起去当铺当掉后用去消费。此案被公安机关侦破,张某也被公安机关羁押,因张某系本律师担任的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戚,故通过介绍,最终本律师作为其一审辩护人,又因张某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,最后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,此案最后判处缓刑1年6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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