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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盗窃案在辩护人建议最低型判处

【添加时间:2015-04-12 16:34:59】   【浏览次数:1681次】
 陈某原系给浙江移动公司做技术支持的一家杭州科技公司员工,通过工作中知悉的模拟充值系统,离职后通过朋友介绍给客户充值移动话费,致使中国移动损失89万人民币。因陈某给客户充话费都有优惠,实际上拿到手的就30多万,全都挥霍掉了。杭州市西湖区经侦大队通过调查发现被告人程某系犯罪嫌疑人。我接受委托后,看了整个案卷,本案犯罪事实清楚,被告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帮其退脏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本案盗窃金额数量特别巨大,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加上被告又无力退赃,辩护人感到非常棘手。

     通过阅卷,辩护人发现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将近有60多万的金额是非常明确地,被告本人也认可60多万,对于多余的20几万是有异议的。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提起的损失是有89万,但是公诉人却不能证明所有的89万全系被告人所为,也没法排除拥有模拟软件密码的人就没有实施过。辩护人跟公诉人联系把自己的观点告知公诉人,公诉人退回补充侦查,通过补充侦查后,案件提起诉讼。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阐述,掌握密码的人不仅仅只有被告人,公诉机关也不能证明所有的都是被告所为。公诉人最后建议量刑区间是11年至14年。案件审结后,承办法官主动跟辩护人联系,考虑到即使本案根据被告自认的金额60多万也系数额特别巨大,加上无法退赃应从重处罚,但是考虑到辩护人的意见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此案被告及家属之前都认为会判13年至14年,最终是按照公诉意见最低判,被告及家属都感到高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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